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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保单保全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2:25  汉网-长江日报

  一张保单保全家

  之“五宗罪”

  第一宗罪:生命怎有贵贱

  “一张保单保全家”突破传统寿险以“个人”为投保单位的模式,变为以“家庭”为投保单位。

  问题是人寿保险的核心保的是身价。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有价值,如果只给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保寿险,意味着其他成员生命没有价值;如果给每一个成员都买寿险,又失去了“家庭保单”的意义。

  第二宗罪: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个人购买主险,其他家庭成员均可添加附加险。突破以往不能单独购买附加险的限制,避免家庭成员保障的缺失,减轻保费负担,这是最大的优惠。

  从优惠来源可以看出,优惠只可能来自于销售费用和保单管理费。保险代理人以前跑一个客户大多数时候只能签一张保单,一次签多张保单,销售费用大幅降低。

  第三宗罪:容易越俎代庖

  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搭配,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保障利益。“保全家”在主险缴费期满后,附加险仍可续保,充分延续保险利益。

  但附加险与主险的搭配越灵活,比例越随意,则意味着附加险保费的费率越高。

  第四宗罪:为未来留下隐患

  家庭经济支柱如果一旦遭遇不测,即可免缴“保全家”中其他成员的长期险保险费,且保险利益继续有效。这是最人性的,为保单上保险。

  但是,在这快速变革的时代,如果这张保全家的保单因一张离婚协议书而被迫终结使命,结果谁也没能得到保单的保护。更何况,一旦主险投保人出险,那么其他投保人的附加险很可能不复存在。

  第五宗罪:误以为保障全面

  “保全家”可通过完善的服务在一张保单上不断的升级,实现新增被保险人、险种及保额,不用新增保单。

  任何新增的被保险人、险种及保额,对保险公司而言都是新契约,都要经过重新核保的流程,如果不经核保即随意承保,就是对其他投保人的不负责。(记者张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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