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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为缓解郑州市区交通拥堵,规范全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郑州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作出决定,从7月20日起,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直接没收,交给市财政局重新调配。存在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单位,3年内不得更新、增加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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