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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布刑事赔偿新标准日赔偿额125.43元

  据新华社电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通知》指出,2009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为125.43元。据此,每日赔偿金按125.43元计算。

  此外,最高法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罪犯吴芝桥16日在宁波伏法。据了解,这是最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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