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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法官遭搜索前 台高院院长黄水通两度请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38  台海网

  台海网7月17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爆发法官集体贪渎案,据了解,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在检调搜索前晚,即向“司法院”口头请辞,但未获准,而随着事件的发展,黄水通在16日再度提出辞呈,民间司改团体认为,司法出现如此重大弊端,高层理应有人要下台负责。

  前苗栗县长,同时也是前“立委”的何智辉,在铜锣弊案更一审时,为了摆脱官司缠身,透过白手套以及熟识的司法官穿针引线,向承审法官行贿。特侦组接获线报,经过长期跟监,掌握证据之后,与台北地检署在13日清晨搜索高院4名法官办公室。

  目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陈荣和、李春地,与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4人,以及何智辉助理谢燕贞和蔡光治的“红粉知己”黄赖瑞珍等6人均已遭收押禁见。至于何智辉本人因在检调搜索拘提当天跳窗逃逸,台北地检署在15日晚间发布通缉,期限至2035年5月15日。

  据了解,检方在搜索高院法官办公室前晚,已先礼貌性知会高院院长黄水通,而黄在接获通知后,因感对院内法官竟卷入收贿,而感到自责,并认为自己应负起全责,因此,在当晚即已向将调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的“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口头请辞,但未获准。

  高院在相关人等收押后,再次召开自律委员会、考绩会和事务分配委员会,会中除决议将3名法官停职、移送监院弹劾,也决议将3名法官手中的案子分配至其他法官,而黄水通曾在14日的“司法院”内部会议时公开致歉,并在16日再度向“司法院”提出辞呈。

  法官集体涉贪案爆发后,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等团体与部分基层法官,都认为“司法院长”赖英照、高院院长黄水通应立即下台负责。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表示,司法官爆发集体涉入贪渎案件,院长当然要负起责任,不然有何责任政治可言!法官法“躺”了20年无法通过,必须有一位有魄力的院长来推动改革。

  不过,律师公会认为,“司法院长”不须为法官集体贪渎案下台,况且就算下台也没有办法解决问题,而应该是速推可以淘汰不适任法官的“法官法”,因为司法独立后,“宪法”给予司法体系很大的保障,且是终身职、法官受训时间过短,这些结构性的问题,就算让“司法院长”下台也是无法解决。

  黄水通曾在高雄市鼎金小学教书,因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在1969年通过司法官高等检定考试及格,1977年,自文化大学法律系夜间部毕业,1980年,再取得文化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许以司法为终身志业,进入司法界30年来,他坚守廉洁自持的品格,没想到在他接下高院院长后,竟爆发司法界最大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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