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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在本院辖区当律师法官不得竞争领导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8:1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今后,家庭成员里一个做律师一个做法官可再也没那么容易了。昨天,南京中院发布了《关于建立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监督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法院要建立审判岗位回避制。这个规定旨在为律师与法官之间建立起更加有效的“隔离墙”,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

  南京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桂初民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规定,南京中院经过考察和调研,制定出这个新规,其中对律师与法官关系的规范作出了几条新规。今后,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时,都会收到一份《告知当事人书》,主要内容包括法院的有关禁令规定以及投诉举报渠道。上面明确指出,如果当事人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违反禁令的,可以实名举报。

  新规的最大亮点在于对存在亲属关系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规范。桂初民说,法院工作人员有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工作的,本人必须到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登记,相关人员名单将输入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分案时会自动回避。

  如果法院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在本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等相关法律工作的,本人不得参与审判、执行部门法官遴选和领导岗位竞争;如果律师的近亲属已担任法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执行部门领导,要逐步通过岗位调整,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另外,法官如出席有律师参加的活动和会议,必须事先向单位报告、登记;一旦发现有律师声称与法官有特殊关系,或打招呼说情的,法官必须及时报告、登记;如果法官事先不了解情况,参加了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安排的消费娱乐活动,本人事后也必须及时报告、登记。

  此外,新规还明文表示建立律师违规信息披露制、重点案件回访当事人制、以及信访投诉提醒和廉政预警等制度。

  作者:中法宣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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