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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人员将获45元物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8:2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低保人员将发放物价补贴、困难群体享受住房保障、上了年纪的老人每月有尊老金,昨日上午,南京市民政局局长陈学荣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现场接听市民热线,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低保人员将发放物价补贴

  最近部分城市开始向困难家庭发放物价上涨的生活补贴,南京的情况怎么样呢?陈学荣局长介绍,2008年南京市政府已经就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形成了一个联动机制,规定了物价指数连续三个月超过3%,就发放临时性的生活补贴,今年仍然执行这么一个制度。今年4月份、5月份本市的物价指数都超过了3%,其中4月份是3.5%,5月份是4.5%,在与物价部门、发改部门沟通后,据了解的初步情况看6月份物价是肯定超过了3%,那么按照连续三个月超过3%,就应该发放4月份、5月份、6月份的物价补贴,确保生活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生活质量降低。按照规定,物价指数超过3%,而在5%之内是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24来进行补贴,如果超过5%则按照1/12进行补贴,比如说像7月1号以前,像城市里面低保户每人360元月度补贴标准的时候,按照这么一个临时补贴政策可以每个月增加15块钱,就是360元的1/24,换算成15元,也就是说每个月增加15元。1个月15块钱,三个月就是45块钱。

  困难对象可申请住房保障

  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住房保障问题,民政局救助处处长张顺翔介绍,目前住房保障不仅仅是低保对象,包括低收入对象都可以享受住房保障,也就是说户口在南京五年以上,家庭住房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一千块钱以下,都可以享受到住房保障,住房保障一共有这么几种形式,一个就是说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可以给你这么一个指标,第二个就是说,你没钱买房,可以按月给你发放租赁补贴,根据你的房子的面积,给你一定的钱,这也是采取补偿的方法,能够使你拿到这个钱可以在外面租到房子,第三个就是实物配租,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对象,政府建了现成的房子,只要很少的钱就可以租赁这个房子,现在对于所有的低保户和低保对象都可以享受实物配租。

  南京60岁以上老人有107万

  南京市民的老龄化问题也比较受关注,陈学荣介绍,南京市60岁以上的老人有107万,那么按实际人口算其实是20%的比例,换句话说就是5个里面有1个老人,这个老龄化程度确实很高,老龄工作现在越来越重要。有市民提问,80岁以上的老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其实这里面是分层次的,80到89岁的老人尊老金的标准费用由各个区县政府来负责,如果你需要具体的话,可由所在区的老龄部门解释,90到99岁的老人,按每个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这个补贴。当然老人如果到100岁以上,现在我们市政府来发放是每人每月是300元,除了这些费用以外,还有在参观游览方面,公共交通方面,体育健身方面和医疗方面都有一些优惠政策。”

  今后多建医养结合的养老院

  南京市老龄化率很高,而且发展速度也很快,那么对于养老这一块,除了保障以外,养老的服务矛盾越来越凸显,目前全市有200多家社会养老机构,这里面包括政府办的,也包括社会办的,满足了南京市2.2%的人群。绝大部分老人仍然是居家养老。

  全市养老类福利院发展的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目前鼓励的方向就是希望扩大医养结合的比例,就是医疗和养老在一个场合。比如说70岁到80岁的老人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老年疾病,他们居住的时候需要医护上面的支撑,现在这种机构的比例不到30%。政府制定了一些差别性的政策,想在扩大这个比例上多下点工夫,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起步,今年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变化。

  作者:端木 仇惠栋/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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