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刑事赔偿新标准公布日赔偿额125.43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12:48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每日的赔偿金按照125.43元计算。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