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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16:45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西安7月17日电(记者 刘彤)记者17日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便、灵活的功能,满足参保职工购药、医疗及保健需求,西安决定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此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买药或者门诊看病时,只能使用医保卡支付持卡人自己的医疗费用。今后,个人账户将可以用来支付参保人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还可以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支付项目,还包括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非功能性矫治发生的医疗费用。

      此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以及“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等)的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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