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7月20日,武昌公安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作出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当日,警方已向当事人及家属通报了处理结果并征询意见。
6月23日上午9时10分,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师陈玉莲在省委南门越过警戒线时,被执勤武警战士拦住询问,并要求出示证件。此时,正在执勤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要求陈退至警戒线外,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致陈玉莲受到轻微伤害。随后,陈玉莲被送至医院检查治疗。当日,市、区公安机关负责人到医院看望慰问了陈玉莲并向其赔礼道歉。
事发后,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专班,连夜对民警执勤中涉嫌违纪的问题认真调查。同时宣布,当事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处理。
武汉市公安局表示,将从此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鉴戒、严肃纪律,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和文明规范执勤,坚决杜绝此类违纪问题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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