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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7月27日电(记者张轩)记者27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将对“7·18”和“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临时生活救助,补助期限为三个月。其中,“三孤”人员可获得共计1800元的补助。
据了解,救助标准为:“三无”人员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1斤成品粮(粮食转移出来的不享受粮食补助);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足到600元。补助期限为三个月(8月1日到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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