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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爆炸事故系肇事者强挖碰裂地下管线所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3:11  北京晨报

  记者从29日下午举行的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7·28”事故的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当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

  原因:

  碰裂管线引发爆燃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标进行拆迁,而拆迁工地的实际负责人为邵殿军的姐夫董来荣。此后,董来荣又雇佣其小舅子方强锋参与具体拆迁工作。事发当日,方强锋在现场操作机械平整土地时碰裂地下的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黄亚玲表示,除了邵殿军、董来荣、方强锋3人外,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蒋山尊对丙烯管线管理不善负有责任。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29日早些时候被警方刑拘。

  伤亡:

  13人遇难120人住院

  记者从南京“7·28”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获悉,现场明火于29日凌晨全部扑灭,隐患已经排除。

  据最新情况通报,在明火熄灭后,事故现场清理时又发现3具遇难者遗体。截止到29日12时,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人员。卫生部已派出专家组现场指导救治工作。

  影响:

  对环境未造成污染

  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设置8个流动监测点,以及对10公里范围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进行实时数据分析。据最新监测结果表明,目前事故对周边环境未造成污染影响,未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有关部门正加紧对居民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制订赔偿处理方案。

  综合新华社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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