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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定银行提高跨行取款费违法 向国务院发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19: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23分报道,因为认定多家银行将跨行取款费从2元提高到4元违法,律师张韬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函,建议废除或修改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收取跨行取款费不是银行自主决定并定价的单纯市场行为,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银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涨价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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