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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交警喊话 昆明1小时2路口413起电动车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7:06  云南网

  

无视交警喊话昆明1小时2路口413起电动车违规

  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涌入街道,违规现象比比皆是。记者 段玉良 摄

  昆明国际商贸城

  昆明国际商贸城,除了货品多,剩下的就是电动车多。据相关资料统计,早晚两个高峰期,流向商贸城的电动车流量高达20万辆,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人、违规载货的不安全交通现象也频频上演。昆明交警支队十大队昨日在国际商贸城附近的广福路上两个路口设下检查点,从8:20到9:20,短短一小时,电动车违规载人和违规载货就有413起。

  现场 有人强辩、有人诉苦

  “电动车请里面靠行,载人的请下来……”8时20分,三名交警站在广福路检查点机动车辅道上,手握扩音器不断喊话,而摩肩接踵的电动自行车还是从三名交警身边穿行而过,有人下车步行,有人依旧载人而过。

  “不听话”者被前面检查的交警严格拦下,接受处罚5-50元不等的罚款。有人知错,交钱走人;有人不但不愿交钱,还强词夺理:“那么多人都违规,怎么只处罚我们,你把所有违规的都处罚了,要罚我多少我都愿意。”一名前面站着自己的大儿子,后面还坐着自己抱孩子的老婆的电动车主,被拦下后一脸愁苦:“我知道两个轮子的肯定没四个轮子的安全,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让他下来走……再说我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功能差不多,摩托可以载人,电动车怎么就不能载人呢。”

  对此,现场执勤的交警只能解释,按照国家现有的交通安全法,电动车是被列为非机动车的,而非机动车是不能载人的。

  解释 立法管理前要先宣传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全俊鹏表示,按照现行交通安全法划分,50匹马力以下的电动车划为非机动车,但是随着昆明的日益发展,以方便快捷著称的电动车开始大批量涌向城市交通道路。而因为法律规定电动车为非机动车辆,对电动车驾驶,既不要求行车证也不要求驾驶证,各种频发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已经为城市交通带来较大压力和安全隐患,为此昆明市公安相关部门计划在今年10月份立法,把50匹马力以下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如果这一立法获得通过,那么以后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就必须经过培训,拿到驾驶证才能上路。

  “地方性法规就是弥补国家法规没有调控的地方。昆明的电动车涉及到几十万人,该立法即使通过也会有个缓冲期,还有电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需要前期广泛的宣传,让绝大多数市民接受这项新法规。”全俊鹏处长表示。

  记者 刘霞(云南信息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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