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因劫持人质抢劫银行10万元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黎力,昨日上午被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黎力的行为所涉罪名也是几经更改,从最初以抢劫罪被检察院批捕,到之后改以绑架罪提起公诉,昨日法院在宣判时指出,检方指控罪名有误,应予纠正,最终定性为抢劫罪。
2009年7月12日,北科大肄业生黎力在校内的中国银行内,为索要现金持刀挟持一对儿正在办理业务的情侣,遭到当事人的强烈反抗。其又以包中装有爆炸物等相威胁,要求银行给予人民币10万元。黎力拿到10万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但仅仅数小时,黎力就在某超市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了解,来自江西的黎力今年已是本科第六年,事发前被学校告知没能毕业。不久,其即给父母兄姐留下了遗书,表示抢银行是希望能给父母留笔钱,而之前早已想好干完就自杀。11月17日,黎力以涉嫌抢劫罪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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