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6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经贸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落后产能企业9月底前必须关停。
据了解,福建省已先行下发了落实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有关事项,要求各设区市按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完成辖区内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目标任务,并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告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9月底前,已公告关停的全部落后产能企业必须关停。
2010年,福建省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炼铁20万吨、水泥336.4万吨、制革140万标张、印染1.4亿米、化纤4万吨。福建省要求,各地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工业投资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防止一边淘汰落后产能一边新增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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