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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重申强拆二沙岛违建费用由业主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7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田恩祥、实习生邱月烨、通讯员穗城管局报道:昨日,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向媒体通报了二沙岛宏城花园违建别墅查处进展情况。据通报,目前“最牛”违建别墅宏达径26号主体已拆除完毕,两栋“更牛违建”也已悄然自拆。据城管部门估计,11栋已立案违建别墅已拆除过六成,违建部分有望本月20日前全部拆完。

  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谢伟通报,7月22日启动强拆后,城管部门至今已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由城管部门协助拆除的8宗,现在的总体拆除进度为65%左右。

  他介绍,此前曾多次拒绝、阻挠城管执法人员入内核实的“更牛违建”宏业径6号和宏业径13号态度改变。宏业径6号业主主动配合城管部门,目前越秀城管已完成现场测量,违建部分基本可以确定;而宏业径13号业主在城管部门未能完成调查的情况下已开始对违建部分进行自拆。

  谢伟介绍,从目前拆除的进度看,估计到本月20日前,已立案的11栋违建部分可以全部拆完,现已进入收尾阶段。接下来要在依法执法的同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是违建地下室如何处理的问题;第二个是部分拆除后的房屋修复问题;第三个是整幢拆除后的房屋重建问题。

  ■官方释疑

  关于媒体此前关注的诸多二沙岛违建问题,政府部门一一作出回应。

  ●整栋拆除是否合法?

  城管局: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针对宏达径26号违建别墅整体拆除的合法性问题,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处处长张永利表示,宏达径26号整栋重建是铁定事实,“实施整栋拆除是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的”。

  他表示,首先整栋拆除是有依据的。根据越秀区有关部门到场调查取证,整栋房屋几乎没有一处旧结构,全是新建的,原有楼体建筑已经完全改变,故可以认定原来产权已经灭失,“是否整栋违建当事人心里也应该清楚”。

  其次,拆除程序是合法的。他表示,原本在6月10日越秀区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后,就可以立即拆除了。6月12日下午,全体业主要求政府同意由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政府同意,但同时指出如果一个月自拆不完,铁定强拆。在大部分业主都在自拆的同时,宏达径26号业主不但不拆,反而还顶风抢建,“这是一种对执法者和法律的漠视”。

  ●地下室违建怎么办?

  规划局:2008年1月1日之后建的或拆或填

  对于宏城花园违建别墅内大都挖掘出的地下室该如何处理问题,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处长詹树柏表示,不管业主是在什么时间修建的地下室,都属于违法建设。但由于《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而在此之前广州市使用的是《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所以处理地下室将依据不同的律令条规。如果违建判定是在2008年1月1日前的,只要地下室没有超出自身用地范围,没有危及相邻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后保留临时使用权;而在《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后修建的地下室,则将依法对其进行拆除或填满。

  ●强拆费用谁来埋单?

  城管部门:由业主支付

  针对强拆、协拆以及拆后重建的费用问题,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处处长张永利表示,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9条的有关规定,强制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由违法当事人承担,城管部门有权要求违章当事人支付整个拆除费用,城管部门保留对此条例实施与否的权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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