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公安部目前已经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
2010年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刘赘衡,男,汉族,51岁,籍贯衡阳市,身份证号430402195902282535,身高1.58米,中等身材,圆脸,短发。逃跑时上身穿白色短衬衣。
如有知情者,请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举报电话:0731-84590320(省公安厅)、0731-85010202(长沙市公安局)。 记者颜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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