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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价零差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0日11:18  新安晚报

  今年1月1日起,我省在32个县(市、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其中合肥市有肥西县、庐阳区两个试点地区。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卫生局获悉,在之前肥西县、庐阳区两地试点的基础上, 从9月1日起,合肥市基层医改将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全面铺开。近日合肥市召开的非试点县区(开发区)基层医改工作会议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仍然以药品零差率为突破口,抓住人事分配、绩效工资等关键环节,真正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化,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记者在此后的采访中进一步了解到,今天下午,省政府还将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下月起,在全省105个县(市、区)全面铺开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

  老百姓到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将会更便宜,因为再也不准医院给药品加价了。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大半年的试点,从下月开始,我省将全面铺开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

  不再以药养医

  “现在不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靠药品加成维持职工收入,今后将不存在这一情况了。”昨天,合肥市卫生局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月起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都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彻底取消“以药养医”。

  今后,这些基层医疗机构都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所需要的药品由省级机构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取消加价,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避免医院与药品企业之间的直接接触,使药品价格更“透明”,这也将改变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避免药物滥用。

  合肥市卫生局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后,职工实行绩效工资,医疗单位卖多少药与职工收入将不再挂钩,这样也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丁雅诵本报记者 夏丽霞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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