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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规定严禁城管协管员单独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1日20:49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曹琳)湖北省住建厅8月9日发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规定城管协管员必须在执法人员直接带领下才能进行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不准单独执行城市管理任务;严禁将城管协管员的经费支出与罚款(收费)挂钩,严禁向城管协管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要求各地城管执法机关对城管协管员队伍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通知》明确规定,城管协管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当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各级城管执法机关不得安排城管协管员从事调查取证、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严禁将城管协管员的经费支出与罚款(收费)挂钩,严禁向城管协管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协管员上岗时佩戴“城市管理协管证”,按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其服装样式、标识应与执法人员的服装、标识、颜色有明显区别。协管员必须在执法人员直接带领下进行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不准单独执行任务。对由于管理不严、发生协管员打人伤人事件的,要追究带队执法人员的责任,并追究当事协管员的刑事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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