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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自我否定行政决定要求拆除盖到一半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04: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阳江海陵岛一栋手续齐全的海景酒店盖到一半,建设局突然发文撤销审批令其自行拆除,有人欲收购该上等地块,报价却明显低于市场价

  眼下正是阳江海陵岛的旅游旺季,在大角湾附近,游客们可以看到一栋名叫“天正大厦”的一线海景宾馆。地处如此好的位置,却是栋“半拉子”建筑,着实让人不解。

  天正大厦的主人名叫关芬正,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他经历了极端的悲喜两重天。2009年2月,天正大厦西楼喜获加建工程规划审批,他向银行贷款,快马加鞭地施工,争取早日建成投入运营以还本付息、赚他个盆满钵满。可3个月后,两层新楼盖好了,建设局却突然发来一纸《停工通知书》,工程被迫中止;而后,他又收到《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建设局要求其“自行拆除”。

  在这段不算太长的时期内,审批、停工、撤销审批、要求自行拆除,四项行政决定皆出自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的同一套人马。这一系列罕见的主管部门自我否定的背后,背后隐藏着什么?

  文/ 本报记者 张强

  阳江海陵岛,广东第四大岛,风景秀美,人称“南方北戴河”。眼下正是当地的旅游旺季,酒店宾馆赚得腰包鼓鼓,关芬正却高兴不起来。

  倾注血本

  贷款上千万元

  关芬正是土生土长的“岛民”,他很早就看到了岛上酒店住宿业的美好前景。

  1997年,关芬正主动扔掉当地某国有企业的“铁饭碗”,拿出所有积蓄,并贷款200多万元,在岛上购置了一块一线海景土地,面积约625平方米。他找广州大学建筑研究所绘制了一张设计图纸,根据该地块的综合情况,设计方认为可建8层楼。

  2001年,关芬正向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建设局报批8层,但当时只获得了两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他只得“走一步,看一步”,先尽快建好两层楼投入使用。2002年,该建筑建成投入营业,取名“天正大厦西楼”,主要经营住宿业,关芬正的生意还算红火。

  这么好的地段,却只获批建两层楼,关芬正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他发现岛上类似地段的新建筑无不高达十几层,便开始向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申请加建楼层,2009年2月27日,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终于向他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9~009号),批准关芬正在原有两层楼的基础上加建 6层。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喜上眉梢的关芬正开始四处筹集加建所需的费用。2009年3月,他从银行获得了880万元贷款后,迅速开工加建。该项目倾注了他所有的血本,仅还贷一项,他每月就得支出7万余元。

  节外生枝

  收到停工通知

  到2009年5月,加建工程第2层(全楼的第4层)的模板已建好,下一步是浇注混凝土。就在这时,一纸冷冰冰的《停工通知书》意外地出现在关芬正的面前:“因相邻用户提出异议,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协调处理,希望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暂停施工,待调处后再另行通知。”

  建设局令其停工的理由是“相邻用户提出异议”。但直至今日,建设局也从未向关芬正解释过该“相邻用户”是谁,该邻居有何异议;更未组织过关芬正与有异议的邻居当面协商。

  关芬正多次到建设局了解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答案。他无奈地等待建设局恢复施工的通知,就在这时,海陵岛的台风来了。

  去年5月~9月间,海陵岛共迎来了8次台风的冲击,台风带来了频繁的雨天,关芬正的“半拉子”工程损失惨重。由于4楼尚未封顶、3楼只修了框架,雨水从 4楼漏到3楼,又从3楼渗到2楼和1楼,导致已投入使用的宾馆房间出现发霉。关芬正多次向试验区管委会的书记、主任和建设局局长请示能否先给4楼封顶,但均无回音。

  然而,关芬正怎么也没想到,他等到的不是《恢复施工通知书》,而是更致命的《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

  撤销前夜

  局长提出低价转手

  2009年10月13日傍晚七时左右,他接到时任建设局局长刘友定的电话,约他商谈停工问题。他甚是开心,期待能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刘友定对关芬正说:“我有个解决办法——可以找人接手你的那栋楼,500万元~700万元应该可以成交。”对此建议,关芬正非常吃惊,但他当场认真地考虑了这个建议,“毕竟,如果再这样无限期地停工下去,我会赔得血本无归”。

  天正大厦西楼原有的两层楼建筑面积约2021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和飘窗),加上此前获批加建的6层楼(建筑面积约3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641平方米。若以500万元的价格成交,均价才1100多元/平方米。而他为了这栋楼,光是贷款本金一项就累计达1000多万元,每月需还贷7万元。关芬正认为这个成交价无法接受。

  关芬正对刘友定提出了两点要求:“首先,找一家合法的评估公司对大楼的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我可以给买家打个九折甚至八折。其次,你们可以参考海陵岛上其他楼盘的均价,据我所知,有高档楼盘卖7500元/平方米,有中档楼盘卖6800元/平方米,还有低档楼盘卖2300元/平方米,以我那栋楼的地理位置,卖这三个楼盘的平均价格总是合情合理的吧?”

  刘友定当场拒绝了关芬正的要求,这场谈话不欢而散。两天后,关芬正就收到了《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

  与《撤销决定书》一起下达的,还有一份《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关芬正5天内自行拆除第4层楼。

  记者向已晋升为海陵岛试验区副主任的刘友定求证此事,他并不否认,但他表示自己的初衷是帮助关芬正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文件内幕

  “邻居”星级酒店提出异议

  《撤销决定书》的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36条和第47条。

  该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法第47条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关芬正百思不得其解:此前一直不知道所谓的“利害关系人”是谁。

  在多方打探之后,记者终于从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找到了答案:这位神秘“邻居”是位于天正大厦西楼后方的金沙湾大酒店。据了解,金沙湾大酒店隶属于民营企业阳江市名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09年5月6日向阳江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递交了《关于天正宾馆改建工程的异议书》,《异议书》中写道:“金沙湾大酒店原是四星级酒店,我公司拟改建为五星级酒店……如天正宾馆继续实施建设,不但不能满足自身商业停车要求,又擅自增加建筑容积率,并且不按规定进行公示、听证,对我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天正宾馆和相关批建部门负责……”

  关芬正恍然大悟:“那家酒店不就是嫌我的房子挡住了他们房间的海景了吗?”

  在该公司递交《异议书》的次日,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非常高效地作出了“同意”的批示。6天后的2009年5月13日,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就下发了《停工通知书》。

  多次申请

  听证、复议均被超期拖延

  2009年10月16日,关芬正向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申请听证;12月12日,他又向海陵岛试验区管委会提出了行政复议(于次日被受理)。关芬正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道:“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朝令夕改,这首先会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性。

  究竟天正大厦西楼的加建工程是否符合可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待有关部门作出听证处理意见及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34条的规定:“除延期听证、中止听证外,听证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然而,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在关芬正提出听证42天之后的10月27日才举行听证会,且至今没给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然而,海陵岛试验区管委会至今仍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受天正大厦拖累,关芬正心急如焚:“每个月7万多元的贷款还得坚持还,大楼外的脚手架也没法拆,再这样不明不白地耗下去,我会被活活拖死的。”

  他愤愤不平地说:“在名濠公司提出异议的第2天,市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批示;在批示后的第6天,海陵岛试验区建设局就给我下发了《停工通知书》,效率可不是一般的高。可我呢,申请听证也好,申请行政复议也好,都被超期拖延。

  超过800万元就免谈?

  1400万元应该才合理?

  而后,刘友定又与关芬正有过几次面谈,与此前那次调解不同的是,关芬正已经请了代理律师的陪同。

  刘友定态度很和蔼,他认为:“收购是个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给你们省下很多麻烦。”关芬正也觉得“如果价格合理,我可以接受。”但刘友定认为潜在的买家并不多:“超过800万元就免谈。”这一“报价”高于他此前提出的500万~700万元的价格。

  代理律师有备而来,他说:“我算过了,1400万元应该是个比较合理的价位。”刘友定则直截了当地回答:“这是不可能的。”

  一场政府职能部门朝令夕改的闹剧,最终演变成了一桩讨价还价的“生意”,关芬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说明:本报记者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录音采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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