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17日通报了8月份以来的6起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这些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或被困。
8月2日,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事发矿为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30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事发矿未认真执行防突规定,“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措施效果检验时未对区域抽放后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进行测定,在1109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支护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没有佩戴自救器和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8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长岗镇明阳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事发矿设计生产能力每年9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事发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违章作业,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月5日,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达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人。事发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每年15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事发矿未采取防突措施,违章作业,造成煤与瓦斯突出。
8月7日,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宏达红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事发矿为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每年15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事发矿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按批准设计建设施工,违章作业,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月7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河边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人、被困4人。事发矿为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每年30万吨。初步分析,事发矿未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未采取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带冒落导致上部煤体冒落,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华地投资公司明矾沟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事发矿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每年60万吨,按高瓦斯矿井设计。初步分析,事发矿未及时对煤层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未采取防突措施,放炮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力度,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切实抓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察执法,严肃查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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