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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开庭,对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樊中黔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1988年至2008年间,樊中黔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审批、项目招投标、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相关工程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长期大肆收受王刚、崔全庆等50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5万余元,4万美元,0.8万欧元,港币24.8万元,金条50根(价值人民币18万多元)等。其尚有人民币246万余元、25万余美元、12万余欧元和港币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判处樊中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樊中黔当庭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本报从今日起,连续6天刊登《检察机关查办樊中黔案纪实》。
“乌鸦嘴”
当初专案组要求樊中黔交代犯罪事实时,他曾说:“你们查吧,查出一笔我认一笔,你们查实了,若判我死缓,我坚决申请立即执行。”也许,现在的樊中黔很懊悔当初的“预测”。一审判决后,他当庭表示要上诉。当然,这是他的权利。
其实,早在一年前的2009年3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连续3天开庭审理了樊中黔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随后,就是一年零4个月漫长的悬念,为什么总不见判决?检察机关的指控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吗?樊中黔究竟有没有罪?有多大的罪?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据查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当初专案组要求樊中黔交代犯罪事实时,他曾说:“你们查吧,查出一笔我认一笔,你们查实了,若判我死缓,我坚决申请立即执行。”
也许,现在的樊中黔很懊悔当初的“预测”。他没要求“立即执行”,而是当庭表示要上诉。
樊中黔的落马,在贵阳政坛堪称一次不小的地震。坊间一直不乏关于他的传言。
有人说他好,说他豪爽仗义,为人诚信;有人说他到了哪里,哪个单位的职工就有好福利,只可惜他“运气”不好;有人说他坏,霸气十足,贪得无厌,罪该万死;他自己在落网后则说:“我是贵阳市最大的傻×。”
那么,樊中黔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观狱感慨”
樊中黔策划的这次“触及灵魂”的廉洁教育,如同一个“恶搞玩笑”。谁能想到,当他在会上忠告大家要洁身自好时,他家里的几个保险柜里已经塞满了上千万的现金。谁又能想到,樊中黔语重心长的“观狱感慨”,一年后应验在他自己身上。
还记得2008年春天,当樊中黔刚刚被“双规”调查时,坊间就有人在猜测和怀疑,难道樊中黔这样的领导也会犯罪?
人们印象最深的是,樊中黔工作非常霸道,批评下属常常吼得狗血淋头。人们恨他的那种霸气,但要说他贪污受贿,却都有些不相信。樊中黔虽然爱整洁,但他从来穿得平平常常,吃得普普通通,一个手机用坏后修了若干次还在修,一双皮鞋换了3次底还要换,这哪像个有钱的贪官?
2007年的秋天,贵阳市各单位掀起了一项反商业贿赂、提倡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
别的单位无非组织大家学学文件,写写心得,大会小会发个言,表个态等等。但樊中黔不是那样地随便应付。他不做表面文章,他要的是见实效。
怎么才能见实效?他让本单位的纪检部门专门组织了一次全体干部到市内的一家监狱参观,让干部门接受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
果然见效,干部们到了监狱参观后,无不感慨。“这人啊,在外边这样也不如意,那样也想要。但到了牢里,什么都不想了,只想有自由,能和家人团聚就心满意足了。”
然后,樊中黔又开会给大家“补课”。在会上,他语重心长地忠告大家:“同志们啦,不该做的事千万别做,不该拿的钱千万别伸手!想想你们每天吃的什么?那些人吃的什么?那日子你能过下去?人,不要不知足,一定要珍惜自己,洁身自好……”
再次回顾这次“触及灵魂”的廉洁教育,就像是樊中黔策划的一个“恶搞玩笑”。
谁能想到,当他在会上忠告大家要洁身自好时,他家里的几个保险柜里已经塞满了上千万的现金。
谁又能想到,樊中黔语重心长的“观狱感慨”,竟在一年后变成了他自己的现实。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和发人深省!
这样一个老谋深算的巨贪是怎样落入法网的?
(之一)
链接
樊中黔的人生轨迹
樊中黔,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
1976.01-1980.04贵阳工具厂工人;
1980.04-1981.09贵阳市第三十三中学工作员;
1981.09-1985.07贵州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8.02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员;
1988.02-1989.04云岩区环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1989.04-1995.08云岩区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
1995.08-1996.03贵阳市环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6.03-1998.02贵阳市城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贵阳市市容环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8.02-1999.12贵阳市市容环卫局党组成员、局长,市城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1999.12-2001.02贵阳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1.02-2001.08贵阳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新世纪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1.08-2005.03贵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03-2008.04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管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贵阳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0.07.29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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