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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抗洪烈士家属分别领取60万保险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9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以来,各地自然灾害频发,在抗旱、抗震、抗洪等抢险救灾行动中伤亡官兵的保险金发放标准问题引起全军官兵关注。两名抗洪烈士家属分别领取60万元保险赔偿金的消息在部队引起强烈反响。昨日,记者从国防部网站获悉,解放军已于今年1月1日调高烈士、因公牺牲等的保险金标准,烈士保险金由8.64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总后勤部财务部孙黄田部长透露,按规定,2010年1月1日后,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或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可享受军人伤亡保险金和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烈士保险金标准由8.64万元提高到60万元,因公牺牲由5.76万元提高到30万元,1至10级残疾由原标准最高5.04万元至最低0.48万元,提高到现标准最高14.5万元至最低1.75万元不等。现役军人病故纳入商业保险范围,可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

  孙黄田称,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解放军将适时调整军人保险待遇标准,建立军人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邢世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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