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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机关干部参与违建将遭严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4日05:49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蒋艳)机关、部门或党员干部参与修建违法建筑,将受到严厉查处!昨日,渝北区发布消息称,有12种情形是违法建设整治的重点。而一些街镇以各种名义收取违法建设费用,存在“变向支持”的行为,被紧急叫停。

  亲属违建也不能支持

  这12种情形分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的违法建筑;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形象的违法建筑;拒不配合执法、顶风抢搭抢建的违法建筑;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市政府立案督办的违法建筑;新增或在建的违法建筑;列入居住区综合整治范围的违法建筑;城市规划禁止建设区建设的违法建筑;超出规划审批许可的违法建筑(超楼层、超面积等);机关、部门或党员干部参与修建的违法建筑。

  “特别是机关、部门或党员干部,一定不能知法犯法。”渝北区相关负责人说,区纪委、组织部等将全程介入违法建设整治,如果整治不力、参与或支持直系亲属违法建设的,被群众举报,查实后将受到严处。

  不能收取违法建设费

  渝北区对于在建的违法建设,将责令停工、查封施工现场,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物。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要根据分类处置的原则提出具体整治方案及处理意见。

  “收取违法建设费用必须立即停止。”渝北区相关负责人说,“镇街、区级有关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违法建设的任何费用或签订任何协议。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此外,有的业主在片区拆迁前,突击进行违法搭建,希望得到更多补偿。渝北区也作了严格规定,在征地拆迁时,对没有取得有关合法手续的违法建筑,一律得不到补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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