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上周末香港方面打来电话谈退货的事了。”8月23日,被卷入“恶女珍”事件的皖籍游客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语气中颇有犯难的滋味,“我们被迫买了这么多质量差、价格贵的商品回来,希望能早点退掉的。”但港方的一些规定却让王先生和团友们感到难以接受。
对于“恶女珍”事件,您有什么看法?对于被购物、被辱骂的皖籍游客团的维权要求,您持什么态度?对于皖籍游客团下一步的维权做法,您有什么建议?请拨打晨报热线4249555说出您的想法,来给皖籍游客支支招。
皖籍游客: 港方提出退货条件
“根据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处理意见,我们退货必须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王先生告诉记者,香港旅游业议会日前也通过泾县的旅游部门将处理意见转给了皖籍游客团,根据传真文件中注明的退货条件,若将所购问题商品交港方办理退货,必须支付邮费、汇款手续费、报关费等相关费用。
“上次我们把投诉文件和相关材料邮寄给香港旅游业议会,一个小小的U盘就花了99元邮费。”王先生向记者表示,按照团友们此前向省旅游部门提供的退货单,商品价值就在20万元以上,预计退货产生的费用也相当大,“假如退不掉,我们还要支付双份邮费。”
对此,王先生跟团友们商量后,都觉得这规定像“霸王条款”,“哪有强迫被购物了,还要我们自己承担损失的道理?”
“也请晨报读者来评评理,只要有10%的人能接受这种规定,我们就认栽。”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向晨报的记者和读者求援,请大家帮忙支支招。
业内人士: 退货一般由组团社协调
跟团出境游购物回来不满意,想要退货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协调退货、承担退货费用?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省城的旅游界业内人士。
“其实在现行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该由谁来承担退货的费用。”省城一位从事港澳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从近几年组团经验来看,游客在跟团出境游中出现购物后需要退货的情况,都会首先找组团社提出退货要求,然后由组团社负责与地接社、购物商店进行协调,其中产生的邮费和手续费,旅行社也有义务承担一部分。
“‘恶女珍’事件影响很大,皖籍游客对香港方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不妨还可以尝试通过旅游主管部门等途径加强沟通。”省城某旅行社的负责人也向皖籍游客建议:作为旅游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帮助游客维权都是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相信我省被购物的游客提出合理的要求,相关旅游主管部门也会帮忙进行维权。
“同时也可以以团队的名义,派出代表,同港方进行协调。”该负责人表示,这也有助于皖籍游客维权诉求的直接表达。
最新调查:内地3家旅行社违规操作
“这53名游客从泾县出发,一共经过了3家内地旅行社转手才被送到香港。”宣城市旅游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绝大多数游客对“被转手”的经历浑然不知。
“深圳一家具备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是组团社,在制定了行程计划之后,将收客权委托给了宣城的一家旅行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层层委托,最后由泾县金川电力旅行社以“商场做活动回馈老客户”的方式,在泾县收客组团。
“宣城和泾县这两家旅行社都不具备出境游资质。”该负责人说,这场港澳游从一开始就是违规操作。记者了解到,这3家违规操作、超范围经营的内地旅行社都将受到处罚,我省旅游部门也将在近期公布处理结果。
调查还显示,为了规避风险,深圳的组团社甚至还没同皖籍游客签订旅游协议。而没有了合同的保障,即便皖籍游客录下了“恶女珍”的视频,持有购物的小票、发票,在后期的投诉和维权上,都显得“弱势”。 本报记者 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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