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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规定将重点清理无证民办幼儿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0:5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新学年开学在即,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规定开学前将重点检查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和被取缔民办园在园幼儿分流的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组织,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准备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改后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补发办园许可证。对当前在教育、消防、卫生等方面未能符合条件,但经进一步整改能基本达到教育、消防、卫生基本要求的,由教育、消防、卫生部门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意见,颁发临时办园许可证,并限制其招收新生,至今年8月底秋季新学年开学前整改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基本解决无证幼儿园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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