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昨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共同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省工商局针对杨凌出台23条措施,将通过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加大国企改革改制力度等23条措施为企业“松绑”。
昨日省工商局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共同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出台杨凌企业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鼓励支持示范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担保贷款试点,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电力、电信、能源、文化产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等23条措施,为杨凌示范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一个更加高效的服务环境。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仲为表示,此举是省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批复和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推动杨凌示范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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