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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骗来借条状告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2:32  现代快报

  “今借陈庆华人民币贰拾陆万元,归还期2009年底,如不还,后果自负,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到此为止。借款人李雪梅。”这是一张手写的借条,日期是2009年7月7日,上面白纸黑字清楚写着陈庆华借了26万元给李雪梅。到了年底,陈庆华找到李雪梅要借款,李雪梅却说根本没有收到这笔钱,怎么还?于是,陈庆华一纸诉状将李雪梅告上法庭,要追回这26万元。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明明写了借条,李雪梅却称没有拿到钱?

  一方称借了一方说没借

  在法官面前,李雪梅承认借条是真的:“借条是我写的,但是钱我没有拿到。当时,陈是当着我的面,打电话帮我借钱的,他让我先写借条,等下一起去拿钱,我就没多想,写了借条。刚好那天下雨,在我写好借条后,陈又说不用我去了,等下他自己去拿,然后给我送来。我就同意了。”

  “后来,陈没有按照约定把钱送来。我就向他提出借条的问题,他说不用着急,会把钱给我的。后来我又去找过陈三次,还去派出所反映过,事情都没有解决。别人跟我说陈不会真去法院告我的,我也觉得,既然没有拿到钱,借条就不算数,于是就回深圳工作了。”

  如果真的像李雪梅说的一样,那么陈庆华为什么还要告李雪梅不还借款呢?

  陈庆华的说法与李雪梅完全不同,他向法官说:“李雪梅说她要去深圳做生意,但缺一部分资金,想向我先借26万,说好2个月还,还答应给我10万元回报。我想2个月能赚10万元,就答应下来,但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就去找几个朋友商量。一个朋友借给我15万,另一个借给我5万,我自己出了6万,这样凑齐26万。当时,李雪梅是在我家里写的借条,我拿了钱后,当场就把钱给她了。她直接拿着钱回家了。”

  借条背后原来另有隐情

  记者了解到,事情另有隐情。陈庆华是常州某大学的教授,十四年前,46岁的陈庆华遇到了26岁的李雪梅,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但是没过多久,李雪梅就离开了陈庆华。虽然有些伤心,但陈庆华还是接受了事实,回到了正常生活中。

  去年10月,陈庆华突然接到李雪梅的电话,约他见面。他起初并不愿意见,但李雪梅不断打来电话,坚决要见到他。无奈下,陈庆华答应在武进汽车站与她见面。两人见面后,在附近的小饭店一起吃了饭。饭桌上,李雪梅说,她在做生意,现在有一批货从徐州发到深圳,已经在配载市场了,但还缺5000元运费,希望陈庆华帮她想想办法。陈庆华想了一会儿,答应借钱给李雪梅。

  第二天,李雪梅打电话给陈庆华要钱,却怎么也打不通,陈庆华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没有办法,李雪梅只能把货退掉,损失了好几万。

  李雪梅很气愤,觉得被陈庆华耍了,一定要向他要回自己的损失。于是,李雪梅找到了陈庆华的住处,上门要钱。陈庆华不承认是自己的原因造成李雪梅的损失,坚决不赔钱。李雪梅心想:“你不赔我损失,我就坏你名声。”第二天,李雪梅找来一个小姐妹,在陈家小区门口,大吵大骂起来。陈庆华受不了这种威胁,就给了李雪梅4万元,想息事宁人。

  哪料,痛苦的日子还在后面。李雪梅虽然拿了这笔钱,心里还是不甘心,半个月后,又称自己要做生意,要陈庆华借她5万元。陈庆华不答应,李雪梅就拿他的女儿作威胁,不想将事情闹大的陈庆华只能答应她的要求。此后,李雪梅总是找各种理由向陈庆华借钱。

  今年7月份,李雪梅又找到陈庆华,称要到深圳做生意,手头还缺26万,要陈庆华借给她,并承诺等自己赚了钱,马上就还给他,还可以多给他10万元作为报酬。陈庆华知道如果不答应她,李雪梅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就告诉她,会帮她凑钱,但要让她写张借条。在陈庆华的一再坚持下,李雪梅写了借条,却迟迟不见26万元。没想到,今年8月,陈庆华拿着借条,将她告上法庭。

  在法官的调解下,陈庆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有诈骗嫌疑,于是在思考了三天后,主动向法庭撤诉。

  小炎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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