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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保护海岛贝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7:06  浙江日报

  本报象山8月26日电

  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孙建军 张慧英

  眼下正是淡菜采收的旺季。连日来,象山县渔山岛码头上一片闹猛,一袋袋肉质肥硕的淡菜、海贝堆满船头,还没上岸就被抢购一空。这可把渔山村渔民林国敏乐坏了,他告诉我们:“今年县里开始对渔山岛进行适度开发,村里把区域内贝类采捕以招投标的形式承包给我,现在这50多平方公里是我的‘领地’呢”。

  今年7月份,象山县政府在进一步加强渔山岛保护区管理的基础上,同意当地对海洋资源进行适度开发,由村经济合作社以招标方式确定贝类采捕权,中标所得全部归村经济合作社所有。共有8名渔山村民参加竞标,结果林国敏中标,标额为176万元。按招标办法规定,林国敏在采捕前须将这176万元一分不少地交到村里。据测算,仅凭一季贝类捕捞的特许开采,渔山村每个社员可以收入6000元。

  据悉,象山有关部门在对渔山区域海洋资源进行调查验证后,规定今年贝类采集量控制在25万公斤之内。由海洋渔业部门发放渔业捕捞专项许可证书,时限为7月13日至10月31日,并派驻管理人员协助村里对采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要求渔民作业时必须遵守“取大留小”的原则,严禁到五虎礁、平虎礁资源保护区和白礁湾资源增殖区等禁采区采捕。

  “以前是抢着采、偷着采,现在有度、有序地采,而且村民因为于此获益不少,资源保护的意识更强了,每天村里都有2个人‘三班倒’巡逻,时刻关注外来采捕船只的动向。”保护区工作人员说,保护性“卖”海不但让当地村民得到了实惠,更让海洋资源得到更好养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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