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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助学券标准提高 农村困难家庭免费读中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8:04  南京晨报

  昨天,南京公布了2010年秋季新学期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以及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的教育收费标准。新学期南京各级教育部门将投入接近1.4亿元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对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减免。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在该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以及取得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按规定标准免收学费。此外,公办幼儿园收费将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上周联合发文公布的新标准执行。南京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随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今年幼儿助学券标准也由每月减免160元增加到每月减免220元,按每年10个月计算,全年共减免2200元。

  据悉,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6类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①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今年秋季新学期,南京还将继续投入1.1亿元对全市5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在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凡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就读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其杂费和课本费都按相同标准实行减免。

  日前,南京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正式下发,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市民也可以登录“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 //www.njenet.net.cn/)查询。各学校将按要求在校内醒目处和收费部门长期公示《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收费部门也将长期公示《收费许可证》上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中公布了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监督。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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