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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林场道路24小时布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8:4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邦明)针对本报昨日报道的“野鸡垃圾焚烧场藏身林地”事件(详见昨日本报广州新闻AⅡ04版),花都区环保局以及狮岭镇回应称,昨日上午,区环保局、狮岭镇已联合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垃圾焚烧场地进行了联合查处。此外,为避免违法者卷土重来,狮岭镇将对进出汾水林场的道路进行24小时布控,并设立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

  狮岭镇表示,报道中所指垃圾焚烧场位于该镇汾水林场内,该地区地处花都区与清远市交界的偏僻地,附近没有村落民居。垃圾焚烧现场主要分两个片区,其中一个为废弃的汾水林场办公楼旁,另一个为附近的废弃石场。

  狮岭镇称,狮岭镇过往曾在该区域发现过类似焚烧垃圾情况,曾先后多次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清理,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地打击了这类违法行为。近日,狮岭镇政府再次获悉在汾水林场出现焚烧垃圾情况。

  昨日上午闻讯后,狮岭镇党委书记全泰源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布置,指派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联合行动,不过现场未见有嫌疑人在场,检查发现少量电线及焚烧废渣,未发现电子废弃物。

  狮岭镇方面称,根据现场勘查,发现焚烧的垃圾主要为电线、电缆等供电配件,通过将电线、电缆的胶体焚烧后回收铜、铁等金属,由于焚烧时产生有机废气直接排放,没有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附近部分树木被熏黑。

  据狮岭镇了解,该类垃圾主要来自清远龙塘、石角等地,一般由车辆利用深夜时间将垃圾运输至此地进行焚烧,烧完胶后将焚烧废渣连同金属运回原地再进行分拣回收。

  为防止类似垃圾焚烧行为重现,下一步,狮岭镇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切实堵住非法焚烧垃圾的行为。同时,加强与清远石角镇、龙塘镇沟通交流,建立互相通报机制。

  对现有的垃圾焚烧场,相关部门将进行清理,并在所有进山路口设置警示标志,对进出林场道路进行24小时布控,伏击嫌疑人及其车辆,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非法焚烧垃圾的行为。

  另外,狮岭还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020-86845517),举报一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调动周边村民积极举报类似垃圾焚烧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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