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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项目管理制度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08:4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彭子英)为加强和规范东莞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下简称“两业”)的税源管理,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2010年9月1日起,凡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两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均应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系统的项目管理,报送项目有关资料和信息,并由系统生成项目编码,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两业”纳税人在需开具发票时,将通过登录“两业”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录入项目有关资料和信息后,方可通过发票在线应用系统自开,或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或者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此外,“两业”纳税人应按月分项目办理项目申报,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网上办税大厅”进入网报系统,或直接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纳税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两业”纳税人在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两业”系统(http://61.140.99.122:8310)前,必须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安装使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建安业、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协议书》,办理用户认证手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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