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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杀人主犯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10:1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吴琛)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户县因建别墅搬迁雇凶杀害15岁中学生的主犯宋斐然被执行死刑。

  宋斐然,绰号“土匪”,男,28岁,1981年11月30日出生于陕西省户县,汉族,高中肄业,农民。自2000年始,陕西某公司在户县草堂镇万军寨村投资开发一个项目。至2007年6月,因拆迁补偿等事项未能协商一致,草堂镇万军寨村贺德良等几户村民拒绝搬迁,同月下旬,受聘于该公司负责该项目搬迁协调工作的宋康民、张建华(同案犯,均被判刑)经合谋,雇用宋斐然教训贺德良,以尽快完成搬迁。为此,宋康民、张建华给了宋斐然600元钱,张建华为宋斐然指认了贺德良家的位置。同年7月1日凌晨,该公司保安队副队长吴护宁因剪万军寨村未搬迁户电线被村民贺明等人发现后殴打。宋康民、张建华遂指使宋斐然报复殴打贺明,张建华为宋斐然指认了贺明家位置。同月7日上午,张建华让孙思思(同案犯,已判刑)跟宋斐然一起去殴打贺明,宋斐然又纠集了解少华、张武、石帅(均系同案犯,已判刑)等人,并与孙思思一起邀约孙建伟(同案犯,已判刑)参加。宋斐然带孙思思、孙建伟进村来到贺明家开的商店,错把当时在店内看守的贺明之弟贺安(殁年15岁)当成贺明。宋斐然掏出匕首捅刺贺安左后腰部,孙思思持店内案板上的菜刀砍击贺安左肩部,孙建伟将店内的铁锤扔向贺安。贺安抢救无效,于同月25日死亡。事后,张建华又给宋斐然等人400元人民币。

  2008年11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雇凶手宋斐然死刑;此案幕后主谋张建华、宋康民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3年,其他同案犯也各自领刑。宣判后8名被告和被害少年的家属全都提起上诉。

  2009年6月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判:除被告宋康民减刑到6年外,其余被告维持原判,主犯宋斐然仍维持死刑判决。判决为终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宋斐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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