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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将住院分娩等病种费用列入住院标准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12:10  南海网

  本报三亚8月26日电(记者郭景水 实习生石挺恋)记者今天从三亚市相关部门获悉,三亚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后,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比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明显提高。

  据了解,三亚市从今年1月1日起将新农合与城市居民医保合并为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管理。根据不同群体,全市成年人设270元、190元两个筹资标准,相应划分100元、30元两个缴费档次和保障水平,供不同群体参保。

  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按一档270元的筹资标准缴费,原参加新农合人员可自由选择参保缴费档次。同时,将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统一为180元,其个人缴费30元,列入一档保障水平;重度残疾、低保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按一档标准参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住院分娩、特殊门诊病种费用也列入住院标准结算。

  此外,三亚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同时,三亚还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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