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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求登记龙虾进销情况台账备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14:34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8月27日专电(记者蔡玉高)记者27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这个市工商部门正在进行为期1个月的龙虾专项检查。检查要求,所有龙虾经营户要对龙虾进销情况登记台账备查,确保能够追溯来源、追查流向。

  此前南京共出现因发病前食用龙虾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病例19例。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龙虾食用安全,他们要求所有龙虾经营户都要对龙虾货源的进货渠道、数量、销售流向等内容登记造册,建立进、销台账,随时备查。同时,工商部门还要求经营户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得销售死龙虾,不得使用非法清洗剂清洗龙虾。

  据了解,南京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将用1个月的时间强化对流通领域的龙虾质量监管,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索票索证制,坚决打击销售来路不明、死亡、变质龙虾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市民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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