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袁江斌报道 通过海上走私入境,再通过物流公司运送至各国各地的军品店、玩具店出售,一个走私团伙将大批枪支弹药输送到境内。8月31日至9月1日,牵扯该案的18名被告人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第一、第二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
海上走私被查牵出大案
2009年4月28日下午,香港居民苏马金驾驶一艘快艇,将一批疑似枪支从香港沙头角附近海边运往惠州澳头方向。当日下午5时,在快艇入境至大鹏角对开海域时,被深圳边防支队查获,当场缴获疑似枪支82支,其中73支经鉴定为枪支。
沿着苏马金这条线索,警方相继抓获境内外18名涉案者,揭开了一个境外贩卖枪支非法入境的大案。经审查查明,2008年至2009年4月,被告人林立、叶晋亨、王锦标、苏马金、徐春金、朱小兵(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多次走私枪支、弹药入境。由林立、叶晋亨负责在境外购买枪支、弹药,王锦标负责在香港的运输,苏马金负责用快艇从香港至境内的海上运输,徐春金或朱小兵负责安排入境接货,而后将枪支销售给境内买家余彬文、廖永顺、张嘉庆和李继英等人,此4人再将枪支转售给周亚斌、吴秀华、孙健、孙宾、凌金洪、杨才平、徐齐等国内买家。
境内物流公司运输枪支
据指控,为掩人耳目,林立和叶晋亨曾将走私入境的气枪伪称作“配件”,通过物流货运公司,直接销售给余彬文、廖永顺、张嘉庆和李继英。余彬文为便于发运枪支给国内买家,雇请了在深圳一家物流公司做业务员的罗文杰为其包装和发运走私枪支。罗文杰在明知余彬文走私枪支并转售的情况下,仍为余彬文包装、保管及发运走私枪支,并向余提供银行账号,便于其收款。同时,罗文杰还为余彬文保管了70支无牌气手枪长达8个月。
2009年8月6日,在罗湖区源兴居3栋地下停车场,侦查机关将正在搬运枪支上车的余彬文抓获,并在现场缴获其准备发往成都销售给周亚斌的气手枪24支、气步枪9支。随后,侦查机关在余彬文租住的住所查获枪支86支。经鉴定,上述现场缴获的119支气枪均被认定为枪支。
大量枪支经军品店流出
据指控,在成都开军品店的周亚斌曾向余彬文、李继英等购买多支枪支。2009年8月18日,侦查机关对周亚斌在成都市经营的“老狗之家”和“常春藤”军品店以及住所、仓库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各类疑似枪支152支,气枪铅弹36050发、钢珠弹40200发。
作为此案中唯一的女性被告人,吴秀华被捕前曾是成都“兄弟连”和“探索者”军品店负责人之一,其曾与孙健、孙宾三人共同经营“兄弟连”和“探索者”军品店。2009年9月,侦查机关在成都及附近地区追缴了经“兄弟连”和“探索者”军品店出售的气手枪、气步枪14支,这些枪均被认定为枪支。
除军品店外,被告人还通过玩具店进行枪支销售。凌金洪是西安市威龙玩具行经营者,他以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向余彬文购买了气步枪一批,然后通过玩具行出售给国内购枪客户。侦查机关共查扣凌金洪出售给4名买家的气步枪4支。
第一、第二被告人当庭认罪
由于被告人众多,案情也较复杂,该案连续2天开庭。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有约20人,分三排就座,被告人家属有数十人到庭旁听。
第一被告人林立、第二被告人叶晋亨当庭均表示认罪。不过林立称自己并非此案的主犯,和叶晋亨也不是合作关系,而是买卖关系,他每次都从叶晋亨那里购买枪支,在南山区黄金海岸附近交货,当场付款,而他和叶晋亨也都有各自的买家,互不干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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