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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签署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20:45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9月7日电(记者 邓卫华)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7日与韩国国土海洋部次官金熙国在山东威海签署两国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协定生效后,通过这一新的快捷通道,货物在途中将不必经过多次装卸,而是从工厂直达客户。

  “根据协定,预计从2011年初起,中韩两国的被牵引挂车将可搭乘船舶,按照双方商定的口岸,率先在韩国和中国山东的指定港口之间开展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这也是我国与周边国家正式签署的首个陆海联运协定。”自2006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中韩陆海联运快捷通道建设的中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局成志高兴地说。

  陆海联运汽车货物是指运输车辆利用滚装渡轮进入对方境内后,不需要卸载换乘对方国家的运输工具,而是由原车直接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的运输方式。根据协定,初始阶段,中韩双方将允许被牵引挂车相互驶入,挂车到达对方港口后,由对方的车头牵引直接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进入协定第二阶段后,将逐步允许包括车头在内的货车相互驶入。

  同传统海运集装箱运输方式相比,陆海联运可有效缩短货物在途运输及滞港时间,减少损耗,节省多次装卸所产生的费用,并可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大大提升物流的便利程度。韩国交通研究院综合物流研究室研究委员李汰炯说:“允许被牵引挂车相互驶入中韩两国,每个集装箱可以节约换装时间3.5小时、节约费用约50美元,韩国企业对此期盼已久。”

  陆海联运最大的优势在于运送蔬菜、活鱼等鲜活农产品,以及玻璃、电子、精密仪器等防震要求较高的工业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洪涛说,以威海出口到韩国的活鱼为例,使用专用挂车可以在滚装船上实现不间断充氧和控制温度,成活率比传统海运集装箱可提高约10%。

  翁孟勇说:“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中韩在海运和物流领域的合作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双方充分利用两国良好的地缘优势和经济互补性的特点,通过陆海联运的形式,不但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货物运输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促进两国经贸发展;也将有利于整合航运和运输企业的设备资源,减少运输与物流环节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可谓一举多得,符合两国发展的共同利益。”

  2010年是中韩客货班轮和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20周年。20年来,两国经贸往来频繁、贸易量和货运量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与韩国经贸文化往来最为密切的山东省被确定为此次中韩陆海联运中方试点省份。第一阶段中方适用口岸为山东省内青岛、日照、烟台、威海、龙眼、石岛6个口岸;韩方提出的适用口岸为仁川、平泽和群山。

  7日上午,记者在威海港中韩陆海联运口岸看到,海关、商检等部门已经为开展陆海联运设立了专门监管区域,等待牵引挂车用的绿色车头在码头边排成整齐壮观的一行。中国船东协会中韩客货班轮委员会主任、威东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单国防告诉记者:“我们用于陆海联运的船舶和挂车早就准备好了,客户对这一新型运输方式的需求量也很大,协定一旦生效,我们立即开展运输。”

  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是2006年中日韩三国交通部长级会议确定的12项重点行动计划合作项目之一,其目的是促进三国间便利运输,推动东北亚运输和物流合作,进一步密切三国经贸关系。局成志说,“下一步,国内试点的区域可能会扩展至环渤海区域的辽宁等地;周边国家中,我们与日本的陆海联运项目也正在磋商之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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