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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全市将迎来人口普查正式入户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2:4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崔雪茜)9月7日,在兰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新闻通报会上,兰州市统计局局长段迎存介绍说,2010年11月1日零时至11月30日,全市将迎来人口普查的正式入户登记,全市近两万名普查员将逐门入户核对,登记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资料、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通报精神,对于此次人口普查中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将以最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缴纳有困难的住户还可分期缴纳。对于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和主动申报政策外生育人员,可以予以落户。

  采用“现住地”登记原则

  据通报,此次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包括人口基本属性、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及住房情况等。采用“现住地”登记的原则,由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既查人口也查住房状况

  事实上,人口普查的关键在于填表登记的过程,其登记对象基本确定为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既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口,也包括普查时点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口。而兰州市统计局局长段迎存也重申,在整个普查过程中,将严格对住户申报信息进行保密,普查数据也不作为任何行政处罚的依据。

  记者注意到,本次普查除增加对居住我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调查项目外,还将突出住房的生活质量调查,增加了社会保障和收入等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调查项目。其中住房普查包括房屋建成年代、房屋产权、住房面积等在内的普查指标。

  政策外生育征社会抚养费

  普查过程中对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普查结果是否会作为基层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评或奖惩兑现的依据?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保先财表示,其结果不会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评或奖惩兑现的依据。同时,对于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将全部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以最低标准进行征收。缴纳有困难的住户还可分期缴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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