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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枪击哨兵案今日二审

  枪袭哨兵、攻击政府保安、抢劫收费站、涉身命案……在2000年至2009年间制造了多起惊天大案的四川宜宾人伍勇,去年被警方抓获,一审获死刑。伍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日,省高院刑三庭将开庭审理此案。

  枪袭哨兵致一人重伤

  2003年9月11日下午1时许,伍勇携数支自制火药枪、汽油瓶等作案工具,走进宜宾卫星观测站大门,直接向站岗哨兵胸部近距离开枪射击。受伤的哨兵迅速掉头跑向营区。伍勇又向另一名哨兵射击,但被其躲过。作案后,伍勇逃离现场。

  此前,他已多次勘查过观测站及其周边的地形。经鉴定,被伍勇击中的哨兵受重伤,后经抢救脱险。

  乔装持枪抢劫收费站

  2008年11月11日17时20分许,伍勇、张自顺换上了旧式武警制服、钢盔、墨镜、手套等伪装,携十余支装弹火药枪、假左轮枪、匕首等武器,冲进内(江)宜(宾)高速公路收费站宜宾北站,实施抢劫。两人各鸣两枪,威胁现场人员。

  5分钟后,两人抢得现金1.6万元,迅速逃离现场,随后将赃款瓜分、挥霍一空。

  共谋喝血杀12岁男孩

  2002年7月10日,伍勇邀约患有精神疾病的高中同学唐正方,共谋杀人喝血,“为唐正方治病”。下午5时许,两人在翠屏区南岸街道龙湾村,见12岁男孩小强和10岁女孩小兰在铁路边玩耍。伍勇走到小强身后,用木棒击打其头部。随后,唐正方持火药枪开枪击中小强后背,致其当场死亡。

  涉案众多一审判死刑

  此外,2003年“10·2”袭击宜宾市政府保安案、2009年“2·23”持枪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南站案等,均与伍勇有重大关系。2009年11月24日,宜宾市中院公开一审判决:伍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伍勇不服,提起上诉。

  探访受害者亲属>>>

  爷爷伤心去世 父亲两年白头

  被伍勇和唐正方杀害的男孩小强,是杨应琼女士的儿子。昨日,她一提起此事,声音立即哽咽起来。

  她说,小强的离去,一家人承受了莫大的痛苦。爷爷因伤心过度,一年后就撒手离去。“一年多里,我们一下失去两个亲人。”小强53岁的父亲,因压力过大,两年间头发已全部变白,看起来像六七十岁的老人。

  杨应琼和丈夫都要去旁听这次二审。“一审判决后,伍勇的妈妈跪到地上请求我们谅解,所以我们没有上诉。”杨应琼说,一审过程中伍勇曾当庭向他们道歉。当被问及是否接受他的道歉时,杨应琼悲凉地摇着头:“不晓得,我也不晓得……”

  (文中受害者小强、小兰均为化名)

  早报记者杨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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