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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少涨或不涨(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2:05  华商网-华商报

  

建议少涨或不涨(图)

  听证会结束后,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被媒体围住追问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宁峰摄

  

建议少涨或不涨(图)

  关心听证会内容的市民透过门缝听消息今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将国产陆上油田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之后,多个省市陆续上调气价。

  8月23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民用天然气拟调价方案,拟每立方米涨价0.25元。

  昨日上午,民用天然气调价听证会召开,多数参加人对天然气调价提出了异议。

  调价方案

  每立方米涨0.25元如何测算

  我省拟定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25元,这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呢?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省成本监审分局调查,2008年、2009年全省平均供气成本为1.63元,加上国家对城市燃气出厂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因素,城市燃气成本为每立方米1.86元。我省现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平均为1.56元(不含税价格),其中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平均1.49元(不含税价格),城市燃气平均每立方米亏损0.30元,其中居民用气每立方米亏损0.37元。

  根据以上测算,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0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

  天然气维修费全省统一每户每月1元

  此外,拟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元。居民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维修除更换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非居民用气调价将以其他方式公告

  非居民用气同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非居民用气调不调价、何时调价呢?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民用天然气调价进行听证,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但是对于非居民用气调价,国家没有规定需要履行听证程序。随后,对于非居民用气调价方案,物价部门将以其他形式进行公告。

  调价影响

  壁挂炉采暖每年多花三四百元

  据测算,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按照居民生活月平均用气25立方米计算,每月将增加用气支出6.25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05%。

  但是,调价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居民影响较大,西安市居民用壁挂锅炉冬季取暖每户每天需用天然气10立方米到15立方米,一个采暖期按120天计算,用气量约为1200立方米到1800立方米,调价后,每年每户采暖将多支出300元到450元;居民使用小区自备天然气锅炉供热,每户每月每平方米比原来将上涨约0.5元,按户均100平方米计算,一个采暖期供热费用将增加200元。

  省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刁书娟介绍,我省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后,西安市将达到每立方米2元,预计西安市调整后的价格水平在全国用气城市中仍处中等水平。

  气价若调 西安高过成都0.11元

  昨日,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参加人有19人,有3人明确表示同意调价方案,大多数参加人对调价方案提出了异议或建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他们将汇总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听证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具体调价方案随后将进行公告。

  天然气价该不该调?

  观点一:建议少调价或不调价

  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会会长张万准:此次调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国家上调了上游气源价格,可是出厂价上调了,我省就一定要调价吗?我省是天然气输出大省,而且居民生活水平也不能和东南沿海城市相比,对于关乎百姓衣食住行的价格,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应该合理化。因此,建议天然气价格少调或不调。

  观点二:应申请相关补贴措施

  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曹钢:企业喊亏损就应该消费者买单吗?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政策里有价格扶持,支持资源地地区使用质优价廉的水、电、气,相关部门应向国家申请相关补贴措施,而且从西部已经调价的一些城市来看,成都将居民用气价格从1.43元/立方米调整到1.89元/立方米,而西安调价后为2元,比成都还高。因此,不要因为国家上调了出厂价,我省就顺推涨价。

  观点三:能否实行阶梯式气价

  咸阳市玉泉路居民窦积怀:如果涨价是必须的,能不能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式收费,即提出一个用气标准,在这个标准内,气价不调,超出标准部分价格微调,以鼓励大家节约用气。

  观点四:天然气调价有其合理性

  陕西省信息中心主任、研究员李振平:一说涨价,很多消费者都不支持。但是不可能永远不涨价,从保护资源、节能减排方面来说,可以适当上调价格,对解决供需矛盾是有一定作用的。从平衡各类能源关系方面来说,目前天然气价格还是偏低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墙改办副主任殷强:企业有盈利,服务才会有保证,才能保证供气质量,对于调价,消费者还应该理解。

  天然气维修费该不该收?

  观点一:维修费应设专项基金 加强监管

  省财政厅综合处主任吴建兵:天然气维修费不是自愿有偿收取的,而是企业强制性收取的,但是很多人都没有接受过维修服务。天然气维修费不是企业的利润,也不能作为企业的主营收入,应该像大修基金那样设立专项基金,并定期公示,这部分钱收了多少,用了多少,用在哪了,应该有相应的资金监管。

  观点二:收维修费 没道理也没有依据

  咸阳市玉泉路居民窦积怀:咸阳天然气维修费每月每户收取3元,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买气时就收取了,这种强制性收费相当于变相涨价。

  省法制办法制宣教中心副主任闫录慧:每户每月1元的维修费收得没道理也没有依据,很多企业收费有绑架政府之嫌,维修费应在气价成本中计算过了,再收就属于重复收费。

  观点三:天然气限购不合理

  陕西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周敏:目前,我省天然气基本都实行了限购,周围很多人让我捎个建议,应该取消限购措施,因为限购不合理。

  听证感言

  身份透明发言犀利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听证方案需要在听证会召开前半个月向社会公布,听证人需要通过严格的程序产生。

  8月23日,省物价局将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及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甚至联系方式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公开透明,市民可随时就参加人的身份提出质疑,参加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人联系方式被公布后,其大多数都接到了陌生市民的来电或短信,市民希望参加人能够捎带意见,这多多少少给了参加人一些来自于民间舆论的压力。而参加人也通过这一方式搜集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在听证会上进行表达。昨日的听证会上,很多参加人对这一民主的听证方式表示了赞同。

  此外,多次参加听证会的媒体记者也深有感触,之前的很多听证会逢听必涨,市民多有怨言,而且听证会上的声音容易一边倒,而昨日的听证会上,参加人发言平衡客观,有的参加人甚至言辞犀利。归结到一点,因为天然气调价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

  相关新闻

  8省市气价相继上调

  国家将天然气出厂价格每立方米调高了0.23元后,各地陆续组织召开了调价听证会,但涨幅不尽相同。

  自6月以来,四川、重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8省市天然气价格相继上调:6月1日,四川成都将居民用气价格从1.43元/立方米调整到1.89元/立方米,上涨了0.46元/立方米。此后,武汉、合肥、上海等地也调高了天然气的价格。8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将控制在10%到15%左右。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莉 采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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