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周婷玉)就如何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管理问题,卫生部新闻办发言人邓海华10日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加强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的有关政策,相信不久就会出台。”
他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这当然也包括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邓海华介绍,卫生部2005年明确要求过,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上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把各地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院管理评价范围,切实规范民营医院的诊疗活动和执业行为。
2009年,卫生部把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纳入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每个省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对民营医疗机构加强督导检查。
同年,卫生部制定通过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和审核,民营医疗机构的过度治疗问题也是监管的重点。
“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方面,卫生部有明确要求,地方在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邓海华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