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陪死”说不过是一些矿领导不愿意下井的借口和遮羞布罢了,打着“尊重生命”的旗号,意图让“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陷入尴尬困境。一个“陪”字,抹去了矿领导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好像矿领导原本应该置身事外,成为旁观者,这岂非荒唐?
推行“带班下井制度”之后,一些矿领导产生了不满情绪,甚至“积极”寻找对策、找寻制度漏洞,以此来和政策博弈。因此,对于“陪死”说,我们要反对,但又不能止于反对,还应该调研“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毕竟,从经验来看,不满情绪往往会付诸行动,研究对策,我们才能更好地完善政策。
其实,用弄虚作假的手段来对抗“带班下井制度”已经初现苗头,比如有记者调查发现,在井下常见的“领导”是班长,“有更大官衔的领导下井,要么是井下要处于绝对安全的停产状态,要么就是领导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如此“带班下井”,并不能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一些领导敢于采用“停产状态带班下井”这种近乎儿戏的做法来逃避责任和义务,反映出我们的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漏洞,这也让一些矿领导有了弄虚作假的勇气。
实际上,不管对策看似如何高明,只要有决心监管,问题并不难解决。比如“停产状态带班下井”,显然需要矿工来当“演员”,才能完成这一场秀。我们的制度能不能强调发挥矿工的举报作用呢?具体措施上,可以强调匿名举报、对举报者给予物质奖励、保障举报者的人身安全等;另外,还应该严惩弄虚作假的领导,有了这些制度托底,“领导带班下井”才有可能成为常态。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该常抓不懈,矿工的生命健康应该得到保障。无论是言论上的“陪死”说,还是行动上的“停产带班下井”,都不过是煤矿带班领导对政策的博弈而已,该如何应对这一切,考验着管理部门的决心和勇气。没有监督的决心,没有落实的决心,没有告别形式主义的决心,没有惩处的勇气,“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恐难走远。
欧木华(湖北 职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