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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规定制造散布地震谣言将追责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望隽 实习生谢平平 通讯员陆宜峰)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政府发布。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或散布地震谣言。对散布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严重后果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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