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废品回收实行“七统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2:30  现代快报

  “统一外观、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着装、统一车辆……”废品回收站,一直存在脏乱差等现象,而且流动回收与站点回收价格不一,并容易滋生为犯罪分子销赃的行为,这些问题即将有改观。日前,苏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欲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并将在市区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纳入网络体系的回收网点给予扶持,新建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3万元,对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1万元,对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每个补贴15万元。

  关键词:回收点、分拣站、交易加工中心

  社区回收点连锁经营,面积至少15平方米

  在体系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构建以城乡社区回收点为基础,初级加工分拣站为纽带,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形成以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整合参与的产业格局。

  社区回收点:社区回收点按现有社区设置,原则上每个社区设立1个。社区回收点营业面积15~25平方米。具体有新建、改造、整合三种模式。

  初级加工分拣站:根据“总量调控、统筹设置和方便回收”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在城郊结合部设置,主要对社区已回收的再生资源进行分拣、处理、集散、储存。分拣站公开电话服务,方便群众投售,接受居民和企事业单位预约投售信息,落实和指导社区回收网点做好上门收购服务工作。城区先在平江、金阊、沧浪各建设1~2个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的初级加工分拣站,试点后逐步推广。

  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1~2个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主要承担集中城区再生资源堆放、整理、加工和交易的功能,由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等“五区一中心”构成。

  关键词:电话收购、网上收购、协议收购

  社区回收点可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

  《意见》明确,社区回收点可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主要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鼓励采用电话收购、网上收购、协议收购等形式。对机关、学校、大型商场等不适宜布点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场所,实行定点上门收购。

  初级加工分拣站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直接经营管理。分拣站集中每天在社区回收点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后,由专业封闭式运输车作为物流载体,运送至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处理。

  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物流配送、加工利用、科研开发和再制造等工作,以实现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附加值,促进再生资源的产业升级。原则上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回收企业、经营户必须进场交易。

  关键词:七统一、五有

  回收废品将统一价格统一着装

  据了解,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社区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外观、统一标志、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统一车辆。按照“五有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五有”:即“有网点便于回收,有专人进行回收,有政策支持回收,有制度规范回收,有部门监管回收”;“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要加强治安信息监控体系建设。

  此外,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运输车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标志、统一车型,负责收购和运输工作。

  《意见》规定,社区回收站点经营者遵循行业规范自律,按照街道、社区的要求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岗前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关键词:以奖代补

  新建、改造的网点及分拣站有补贴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开展网点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建设。在市区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3万元,对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1万元,对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每个补贴15万元,对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的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和给予利息补贴。

  同时,要加强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再生资源项目建设和公益性的收废、处废工作。财政部门对再生资源经营上缴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和按增值税金额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也给予适当奖励以扶持发展。各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陈泓江陈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