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安监局查封蒲光招待所,蒲光公司和一旅行社员工无法入内上班 本报记者 芮潇潇摄本报渭南讯(记者芮潇潇)蒲城县安监局给蒲城县蒲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光公司)下属单位蒲光招待所的大门上贴上了封条,这让在这幢楼上办公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家旅行社及蒲光公司全体员工,从9月8日至今无法上班。昨日中午,记者在该办公楼上看到,11台电脑就在被封的大楼内“工作”了5天5夜。
蒲光公司:话不投机,安监局封了门
昨日上午,据蒲光公司的副总宋勇介绍,蒲光公司是蒲城电力局的下属单位,公司下属企业有蒲光招待所、蒲光宾馆等几家单位。
该公司一姓梁的工作人员说,9月8日上午,蒲城县安监局一行五人到蒲光公司,要求检查蒲光宾馆消防设施。宋勇立即接待了只有一人出示证件的安监局的五名工作人员,但在交谈中话不投机。安监局工作人员随即提出要见蒲光公司的一把手,因总经理外出开会,安监局工作人员非常生气地离开,一位年龄大的男子说:“去,马上下去写封条。”
9月8日中午,蒲光公司的全体员工及租住在该楼上的西安天虹职工旅行社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的员工,被要求全部离开办公区域。在职工离开后,蒲城县安监局在蒲光招待所的大门上贴上了封条。
安监:拒不接受检查,强制措施并无不妥
昨日中午,记者通过梯子爬进该办公区域发现,蒲光公司的办公电脑还开着。
一姓王的工作人员说:“五天了,我们的电脑一直开着,安监局不是查消防安全嘛,电脑开几天难倒不怕着火。”
西安天虹职工旅行社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的员工何某说,现在买机票,外出旅游的客人非常多,在办公室被封的几天中,除了熟人,很少有客户订机票。一位姓党的工作人员说,安监局查蒲光招待所,可是怎么不考虑旅行社与招待所是两单位,封招待所的门等于封了旅行社的门,伤及了旅行社的利益。
在贴着封条的招待所大门上记者看到了蒲安监强措2010第048号决定书,决定书中称蒲光招待所存在下列问题:消防验收意见书不能提供,该单位拒不接受检查,安全生产未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封存营业厅大门。
蒲城县安监局安监股股长王建华接受采访时称,他们在检查中蒲光公司拒不接受检查,对蒲光公司及蒲光招待所采取强制措施,封门停业,执法过程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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