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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对“宝马反复轧人致死案”轻下结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3:06  大河网-河南商报

  ■王攀(商报评论员)

  7日,江苏新沂一名3岁半男童在玩耍时遭一辆宝马X6撞倒,该车随后三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录像显示,司机在确认孩子死亡后离开,未报警及抢救。宝马司机目前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遭刑拘。男童亲属怀疑司机属故意杀人,警方称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详见今日本报A27版)

  宝马,轧人,反复轧,致死,死者是男童……这些字眼在一起,无须赘言,就能立即点燃民众的怒火。面对“宝马反复轧人致死案”这样一起公共事件,当地警方应当谨慎处理,避免轻下结论。

  但很遗憾,针对男童家长李先生认为肇事司机有“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当地警方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伍某(肇事司机)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在案件刚刚发生,调查尚无眉目之时,当地警方的这一回应非常草率。而且,也远远经不起推敲。当伍某的宝马车撞上男童的时候,“碾伤还是碾死”跟伍某和男童家长李先生之前是否有过节已毫无关系;伍某唯一的判断标准是哪种结果对他“最不坏”。而现实中,“碾伤不如碾死”也是一个荒唐的事实。

  很容易让人想到去年发生在杭州的“飙车案”——富家子弟马路飙车撞人致死。这一交通肇事案也同样激怒民众。而杭州警方在案发后的事故通报中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引发民众不满。后经技术部门鉴定,肇事车辆时速应为84.1公里到101.2公里范围。于是,“70码”成为继“打酱油”、“俯卧撑”、“躲猫猫”之后又一网络热词。这些掺混着复杂情怀的热词背后,是民众对政府公共事件解释或处理不满的一种反讽。

  现在看,不能不说发生在江苏的这起“宝马反复轧人致死案”,当地警方也犯了一个“欺实马”的错误。

  公共事件发生之后,政府要做到“四讲”: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因为对于公共事件,政府不能不讲,沉默只会处于被动;但要多讲事实少下结论,或者不要轻易下结论,因为轻下结论不仅草率,也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直接导致不信任。无论是杭州的飙车案,还是现在的宝马反复轧人致死案,警方都犯了轻下结论的错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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