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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占GDP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5:28  新晚报

  据新华社13日电 对中国宏观税负水平的争论,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上周五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报告测算显示,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09年达到32.2%,全年政府收入超过10万亿元,当年税收收入只有6.3 万亿元。

  今年8月23日,财政部官方网站转载文章称“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文章指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这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中国社科院该份报告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报告指出,按照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标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定义为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这构成全口径的政府收入。以此计算,中国政府收入已经从1998年的1.73万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也从1998年的20.4%上升到2009年的32.2%,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此外,我国非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报告测算,“十二五”时期宏观税负水平还有望继续攀升,宏观税负水平很可能突破35%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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