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获悉,公安部近日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的问责制度,公安部要求,公安边防部队内发生职务犯罪、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案件,单位主官就地免职。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党委决定,凡是部队发生职务犯罪、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案件的,支队级单位主官就地免职;凡是总队级单位发生窝案的,单位主官要免职;凡是部局机关处室发生腐败案件的,处室负责人要免职;凡是处室负责人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局主要领导要向部党委申请辞职。
为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公安边防部队近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坚持把推进反腐倡廉与加强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惩治与预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全部队圆满完成中心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公安边防部队集中警示教育在人员上突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特别是各级军政主官;在单位上突出本级机关、已经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单位;在整治重点上突出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执法办案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求全部队在10月底前必须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普遍进行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普遍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普遍组织一次廉政谈话、普遍抓好一次建章立制。
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时,公安边防部队始终坚持与加强班子建设紧密结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军政主官的管理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始终坚持把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用更多的精力、更有效的方法强化预防,从源头治理,同时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他们还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执法制度、招投标制度、督察制度和问责制度。近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公安边防部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禁止性规定》等6项制度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党委决定,凡是部队发生职务犯罪、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案件的,支队级单位主官就地免职;凡是总队级单位发生窝案的,单位主官要免职;凡是部局机关处室发生腐败案件的,处室负责人要免职;凡是处室负责人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局主要领导要向部党委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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