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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开了家酒店3年“省”电费8万多

  酒店“躲”在小区营业,该交民用电费还是商用电费呢?昨日下午2时许,成都清江东路8号一小区内因此发生了一场风波,小区前后门遭人为封堵达2个多小时。事后,酒店承诺将补足8.9万余元电费差价,并尽快和小区物管协商,交齐17.8万元罚款。

  “110吗?我们小区前后门被堵,现场混乱,请派人到现场支援。”昨日下午,清江花园的物管忙得焦头烂额,小区租住户奉林(化名)带人堵了小区入口,前门横着车,后门躺着人。他们一边劝解奉林,一边安抚因无法进出而焦躁不安的业主。

  事情都是因一笔26万元的电费催罚单引起的。3年前,奉林在小区租用了房屋,用作营业性酒店,其间产生的电费一直按民用电标准缴纳。直到今年8月,成都电业局青羊区供电局发生了异常情况,上门调查才得知奉林涉嫌违约用电,3年来少交了8万9千余元。

  青羊区供电局用电检查部工作人员说,由于清江花园是民用住宅区,所有住户开了一个户号,按民用电标准缴纳。奉林在民用住宅区内开营业性酒店,照理该缴纳商用电费,但由于酒店用电和其他民用住户混在一起,因此“省”了不少电费。

  “供电电压10千伏合表居民电价为0.5124元/度,商业平水期平段电价为0.8462元/度,”青羊区供电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算下来,奉林在3年间少交了8万9千余元电费。按照供电营业规则,供电局对其做出了补缴电费,再罚款两倍的处罚。

  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供电局通知后,小区对奉林连续发出3次通知,但奉林没有反应。昨日下午还做出过激举动,最终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协商。昨日下午6时,奉林和小区物管初步协商,电费差额由奉林在国庆前缴清,17万8千的罚款由双方继续协商,尽快向青羊区电力局缴纳。华西都市报记者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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