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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协议12日生效 将为江苏减少关税近2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2: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陈凌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9月12号正式生效。江苏省商务厅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苏台全方位、深层次开展贸易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形成苏台1+1>2的发展格局。

  框架协议中,双方承诺将在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尽快就“建立投资保障机制、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逐渐减少双方相互投资的限度、促进投资便利化”开展磋商并达成协议。商务厅副厅长赵进表示,这一方面表明台湾将放宽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为江苏企业加快赴台投资步伐打开了潜在的增长空间。“ECFA的签署进一步扩大了台湾开放的行业领域,并建立了投资保障机制,为江苏企业赴台开拓市场、获取技术支持提供了更大契机。我们现在又准备有4个项目在商务部报批,去台湾投资,涉及到的中方投资额有1280万美元。”

  据了解,江苏省目前与台湾的货物贸易中,两成左右的产品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开展的,将直接受益于框架协议早期收获计划。根据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第一年大陆清单产品出口关税将降低5%左右,台湾清单产品的进口关税将降低约2.5%。赵进表示,这将明显降低两地数千家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发展活力。“我们测算了下,今年上半年进口规模为基数,降税计划实施后的第一年,江苏省企业从台湾进口清单产品时可以减少缴纳进口关税接近2亿元,台湾进口大陆清单产品时可降低进口成本约700万美元,超过2亿台币。”

  据介绍,苏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部分商品结构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和关联性。江苏传统的优势产品包括纺织品、农药、以及部分机电产品将随着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对台出口规模。而台湾农产品、化工、塑料制品等降税后拓展江苏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台湾南部地区鲜兰花、水果等农产品将加快进入江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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